中國證監會近日正式發布《關于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明確要求相關業務必須嚴格遵守跨境投資、外匯管理、網絡和數據安全等法律法規,旨在防范投機炒作風險,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該指引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對境內資產通過境外渠道發行代幣化權益憑證的行為作出系統性規范。
根據指引定義,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是指以境內資產或相關權益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基礎,運用區塊鏈等分布式賬本技術,在境外市場發行代幣化權益憑證的融資活動。此類業務涉及跨境資本流動、技術安全等多重監管領域,需同時滿足多部門合規要求。
監管部門明確劃定六類禁止性情形:包括基礎資產或境內主體被法律禁止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境外發行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內主體及其控股方三年內存在經濟犯罪記錄的;正在接受重大違法違規調查且未結案的;基礎資產存在權屬爭議或依法不得轉讓的;以及符合境內資產證券化負面清單情形的。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主體均不得開展相關業務。
在備案管理方面,指引要求實際控制基礎資產的境內主體必須向證監會提交完整備案材料,包括主體信息、資產狀況、發行方案等核心內容。備案主體及其管理層、中介機構需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存在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的將承擔法律責任。證監會將對材料完備性進行審查,必要時可征求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備案結果將通過官網公示。
對于已備案主體,指引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當發生境外發行完成、重大風險事件等情形時,境內主體需在24小時內向監管部門報備。證監會將通過加強跨境監管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等方式,持續跟蹤境外發行活動,防范系統性風險。業內人士指出,該指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對新興金融業態的監管進入更精細化階段,既為合規業務提供操作框架,也筑牢了金融安全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