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海關減免稅
最新優惠措施來啦
完善減免稅審核確認管理
對于符合有關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貨物,因緊急進口等原因而繳稅進口的,自 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減免稅申請人可向海關申請補辦減免稅審核確認和相關稅款退還手續。
審
核
管
理
優化減免稅進口貨物后續管理

1


對于 集成電路、新型顯示器件進口稅收政策項下,免稅進口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用)原材料和消耗品,自用于生產(研發)之日起,自動解除監管;免稅進口的 單價低于20萬元(含)的生產設備零部件、凈化室專用建筑材料及配套系統,自裝配到相應生產設備或凈化室之日起, 自動解除監管。

2


對于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項下免稅進口的實驗、研究用材料,自用于科研、科技開發和教學活動之日起, 自動解除監管。

3


對于免稅進口的 科研、科技開發及教學用品,因開展科研、科技開發、教學需要或對使用地點有特定要求等原因,確需頻繁變更使用地點的,經主管海關同意,可于 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遇有節假日順延)向海關集中報告上季度使用地點變更情況。

后
續
管
理

辦理地址:重慶市南岸區長生橋鎮江橋路1號 兩江海關
申報網址:互聯網+海關 http://online.customs.gov.cn
END
供稿:陳冬梅 劉杰
編輯:王磊 易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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